关于开展实践教学环节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,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学校近期将针对各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开展全校性专项督导工作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督导内容
1、督导组分别前往各学院召开座谈会,听取学院关于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,了解各学院在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、具体做法、存在的困难及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表现情况等。
2、督导组随机调阅实习、实验报告等相关教学资料;
3、督导组将视情况前往实践教学现场,实地考察实践教学相关情况。
二、参加座谈会人员
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院长、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、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。
三、专项督导组成员、时间安排
专项督导组成员: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、教务处有关人员;
专项督导时间:2013年3月18日~ 4月18日。
四、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学督导科(82765747)、实践教学科(82765806)。
实践教学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深化课堂教学、保障教学质量、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。请各学院重视此次专项督导工作,积极配合督导组了解本学院相关情况,保障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稳步提升。